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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最新犯罪手法宣導

 

 

    165專線資料顯示自100年7月起迄今,民眾因購買某電視購物臺產品,卻事後遭歹徒以民眾購物消費時,因「收貨簽單圈錯,送貨員誤勾分期付款」、「信用卡刷卡消費誤設分期」等理由,製造民眾權益即將受到影響之說詞,要求民眾至ATM依歹徒操作解除分期付款設定,而將錢轉入詐騙帳戶內之集體被害案件,單月受害案件即逾60件,詐騙金額累計已達約350萬餘元。

 
    被害人桃園縣楊太太(55歲、家管)於今年5月間,於該電視購物臺購買鍋寶白金尊爵炒鍋,買賣交易完成後一個月,接獲歹徒假冒電視購物臺會計人員,告知其公司業務人員當初刷卡不慎誤勾分期付款,如不即時處理,將重複扣款影響其權益,隨即要楊太太提供銀行金融卡片背面客服電話,以便代為聯絡銀行。沒多久,楊太太即接到顯號為銀行的來電,銀行客服人員要她前往ATM按指示解除設定,因而受騙匯款2萬9,989元。


   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規定: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,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換言之,未來賣家如未盡妥善保管交易資料責任,而導致買家遭受詐騙損害時,買家可向賣家求償。警方在此呼籲各個商家應重視資安問題,除應維護自身商譽外,亦做好保護消費者權益之工作,凡經營網購或採行會員制之賣家商行,應投注必要經費來做好電腦資料安全防護工作,以避免未來因賠償責任而損失更多金錢。

 
    另再次提醒民眾,自動提(存)款機只有提(存)款或匯錢轉出的功能,無法設定或解除分期付款,且信用卡所有消費均會留下交易紀錄,請不用擔心會因誤勾或誤填的問題,銀行會保障您的權益,只要聽到任何人指稱「至自動提(存)款機操作,以解除分期付款」說詞,必屬詐騙,千萬不可聽從操作。若接到因購物交易衍生類似問題的電話,一定要先循正確管道查證或撥打165專線查詢,以防受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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