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拒絕毒品的誘惑,這才是有「guts」的表現。
吸毒的迷思:
大家一起吸:因為同伙的朋友有人嗑藥吸毒,為了表現是屬於這個團體,所以要跟大家一起吸毒嗑藥。
不嗑就不high:到pub、舞廳、KTV等場所,就要嗑藥,不然就high不起來。
提神:為了要玩電動、泡網咖、賭博、打工等長期熬夜,就施用毒品來提神,很有效。
減肥:毒品減肥很有效,可以快速瘦身;男朋友有吸毒,所以我也要一起用,以示忠誠。
行為態樣與具體手法 | |
網路販賣毒品 |
|
利用網路聊天室、拍賣網站刊登販賣訊息以逃避警方追緝。 |
施用 |
|
不管你是用抽的,吸的、吃的、注射的,這些都是屬用施用毒品。 | |
轉讓 |
|
因為朋友手邊沒有存貨,所以借一點給他用,這就算轉讓。 | |
運送販賣 |
|
一旦成癮,難再脫離,為應付吸毒嗑藥龐大費用,鋌而走險代為運送毒品或當小盤來獲取金錢運輸販賣罪加十等,最高可處死刑
|
|
法律規範 | |
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| |
§4:製造、運輸、販賣毒品罪,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併得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|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