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最新犯罪手法宣導

新北市李先生(30歲,工程師)去年10月初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在香港工作的許姓女網友,兩人透過網路即時通聯繫相談甚歡,兩週後許女介紹他一個專營網路運動博弈的「鑫辰運動網(http://www.sports699.com)」,指稱該公司負責操盤者係其親戚,可暗中幫忙讓他們贏錢,慫恿他加入會員,一起進行外國球賽博弈的投資下注。

李男依照許女指示上網申請帳號及登錄會員,之後接獲一名自稱該網站客服人員陳姓男子的來電,要求他繳納40萬元的會員開戶費,經與許女討論後,雙方議定各自分擔及匯款20萬元,以完成開戶手續。後來許女打電話給他,說要增額投資才能賺得比較快,遊說他加碼下注,由於李男手頭並不寬裕,最後僅匯款增額10萬元。歹徒透過網站偽造賽事結果,對李男謊稱下注賭球贏得2000多萬元,並以稅金及擔保金等名義,要求李男匯款30萬6000元以結算領取獎金。

李男向銀行辦理小額貸款後,聽信操作陸續分匯3筆金額至對方指定帳戶。嗣後詐騙集團又以繳交臺灣所得稅要扣2%稅金為由,欲再次進行詐騙,李男察覺對方有意找藉口推延,心生懷疑撥打165專線查詢,才驚覺被騙。


類似詐騙被害案件已有2件,均先以假交友取得信任後,再輔以假投資(鑫辰運動網博弈)誘使被害人受騙,刑事局提醒民眾應提高警覺。另歹徒經常利用網路無遠弗屆且難以查證的特性,在網路聊天室物色詐騙被害對象,一旦有人上勾,即哭窮裝可憐借錢、佯稱遭黑道控制賣淫須贖身、利誘參與高報酬投資或邀約進行投機取巧中獎操作,以遂行詐騙。警方呼籲,網路交友危險多,攀談中遇網友請求金援或邀約金錢交易,務必查證對方身分真偽及其說詞或撥打165專線諮詢,以免被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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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最新犯罪手法宣導

苗栗縣李小姐今年9月上網購買一個了1,500元的電腦桌後,於12月初接到網路商家來電告知,因公司員工作業程序出錯,致使李女信用卡誤設分期付款,將按月扣款。隨後李女接到自稱花旗銀行客服人員來電,並聽從指示外出至ATM轉帳匯出兩筆金額共計4萬餘元。惟後李女立刻發現帳戶存款減少並提出質疑,對方辯解此係李女操作錯誤所致,且已造成其個人金融帳戶無法關閉,相關財資恐有公諸於網路而遭駭客盜取之虞,請她將存款轉帳至中華郵政公司之公正帳戶以供監管,李女遂陸續轉匯了15萬元至歹徒人頭帳戶。

翌日歹徒假冒中華郵政員工致電李女,聲稱她的帳戶財資仍無法關閉,公司已轉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尋求解決之道,但金管會看了帳號紀錄資訊,懷疑李女有作內線交易,要凍結申報她的帳戶,請她領取420萬元交付,作為金融保險。李女依照指示分兩次提領現金220萬及200萬元,於住家附近之麥當勞及早餐店前,面交給假冒法務部書記官之歹徒。之後李女愈想愈覺怪異,經打電話詢問花旗銀行,始驚覺自己被詐騙了439萬餘元!
歹徒詐騙手法翻新不斷,本案雖以典型之「解除分期付款」詐騙手法為開端,後續卻結合了「假冒公務機關」詐騙伎倆,變換監管帳戶說詞,誆稱金融保險事由,讓不諳行政程序的被害人陷入錯誤而上當受騙。刑事局再次提醒民眾,接獲網購交易問題電話,一定要先循正確管道查詢;任何指稱「至自動提(存)款機操作,以解除分期付款」說詞,必屬詐騙,千萬不可聽信操作;另政府行政部門絕對不會以監管帳戶或資金為由,要求民眾提匯款或交付存簿、印鑑、金融卡及密碼等;遇有任何疑似詐騙狀況,請先撥打165查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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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最新犯罪手法宣導

玩遊戲玩到一半,突然跳出通知中獎訊息?請小心是詐騙陷阱。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,自100年3月起開始陸續有民眾出面報案,表示在某家跨國遊戲平台上,收到通知中獎訊息,經點選訊息提供之網站連結後,開始一連串步驟,包括輸入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匯入獎金之銀行帳號等個人資料,接續要求被害人必須先行匯款作為保險金或稅金後,始能發放獎金及獎品。截至目前為止共有8位被害人完成報案程序,損失金額共新臺幣13萬餘元。

臺北楊同學於12月初中午在家中上該平台網站玩遊戲時,突然收到私人訊息,內容是:「你中了一等獎,獎品為美金1萬8,000元及電腦一台」,另外附上提供給3個不同國家民眾的聯絡方式,被害人依照電話撥打過去,由自稱服務人員的不明男子接聽,經指示一連串的認證後,最後要求被害人付保證金美金320元以防違約,楊同學遂依指示透過西聯匯款將款項匯至大陸。而後對方又以方便提領獎金為由,要求被害人提供其他人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,楊同學於是告知好友中獎消息,並請求陪同前去領獎,好友一聽提醒楊同學應是詐騙,被害人始知自己受騙上當。
目前該遊戲平台已於官方網站聲明,該公司並無舉辦任何隨機抽獎活動,亦絕不會於遊戲平台上,以公告或私信方式通知玩家得獎事宜。此種手法除騙取匯款外,亦藉機釣取個人資料,不排除是蒐集後再行詐騙或轉賣之用。被害人多為尚在就學之年輕族群,警方呼籲校方應正視學生上網安全問題,加強宣導各種利用網路平台之犯罪手法,必要時可向在地警察機關申請辦理預防犯罪宣導講座。有任何與詐騙相關問題,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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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李小姐今年7月在尋夢園網路聊天室,認識一名自稱任職於電子公司擔任程式設計師的高姓男子,兩人透過網路即時通攀談近3個月間,幾乎每天上線聯絡,高男不時於言談間展現自己優渥的生活條件,更積極表示對李女的欣賞與好感,希望李女願意當他的女友。高男於10月間的某次聊天中,提及在澳門出差時認識一位賭場的蔡副理,是負責操控臺灣大樂透開獎的重要人員,可以拜託他暗中操作讓李女及自己中獎。

透過高男轉介,李女與蔡副理聯絡上後,蔡副理表示得獎前須先繳納領牌費及電腦卡費,李女經與高男協商共同分攤繳納後,爰不疑有他將自已分擔的部分費用,於11月某日聽從指示匯款了11萬元給對方。事後李女卻接到另一名自稱周經理的男子來電,告知其非公司會員不能領牌,隨後蔡副理匆忙來電表示只要李女匯2萬元紅包讓他疏通管道,就可領到牌,李女遂再依指示匯款。然而蔡副理幾日後卻再度打電話給她,表示還是得請其繳納25萬元費用加入會員後,才能領牌。李女感覺事有蹊蹺,上網查詢發現165網站所公布反詐騙宣導資訊中確有類似情節的案例,才發現自己被騙了。
歹徒經常利用網路無遠弗屆且難以查證的特性,在網路聊天室物色詐騙被害對象,一旦有人上勾,即哭窮裝可憐借錢、佯稱遭黑道控制賣淫須贖身、利誘參與高報酬投資或邀約進行投機取巧中獎操作,以遂行詐騙。警方呼籲,網路交友危險多,攀談中遇網友請求金援或邀約金錢交易,務必查證對方身分真偽及其說詞,以免被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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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最新犯罪手法宣導

利用演唱會門票於網路詐財案件時有所聞,國內超人氣偶像樂團將自聖誕節前夕開唱至101年元旦,連唱7場,許多歌迷因未能購得門票而轉往網拍平台,卻掉入詐騙陷阱。

嘉義李小姐於11月12日晚間11點欲上網購票,遇暱稱○文%20的賣家,雙方透過即時通互相聯絡,李小姐一口氣買了7張共計新臺幣2萬3,000元整,對方要求李小姐立刻轉帳,但卻因為渠帳號未開通跨行轉帳功能,歹徒轉請被害人至便利商店購買等值的遊戲點數卡,再一一將序號及密碼透過即時通提供給歹徒,原本約定凌晨1點15分就會提供演唱會門票和宅配收據的照片電子檔,卻苦等至2點仍音訊全無,李小姐撥電話過去時發現對方關機,即時通也已下線不見蹤影,始知遭到詐騙。
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,透過網拍購買五月天演唱會門票而遭到詐騙的案件共計55件,創此類案件被害人數新高,其中財損超過新臺幣1萬元計有14 件,總計財損約48萬餘元。
網拍假賣家多利用高單價、熱門及話題商品吸引被害人下單,民眾欲於網拍平臺購買此類型商品應提高警覺,下標前除查看賣家評價,應進一步觀察該賣家之賣場商品種類是否相似、帳號是否已數月未使用又開始營運等,以辨別賣家帳號是否遭盜用。網購應儘量選擇貨到付款,以保障交易安全。本局亦向網拍業者呼籲,除高單價商品外,亦應針對其他商品加強巡查,以保護消費者權益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協助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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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犯罪手法宣導

【法律規定】

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,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
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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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規定】

    強盜、搶奪罪之法律界定
    普通強盜罪(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)
  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催眠術或他法,至使不能抗拒,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,為強盜罪;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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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規定】


普通殺人罪(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)
殺人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預備犯殺人罪者,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所謂普通殺人罪係指因故意不法殺害他人之生命而成立。本罪之被害客體為有生命之自然人,其出生之開始實務上採獨立呼吸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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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汽車竊盜犯罪,係指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汽車者。汽車為動產之一種,自為刑法所保護的客體之一,行為人符合竊盜犯罪之構成要件,以汽車為行為客體,即構成所謂汽車竊盜犯罪。

【汽車竊盜之現況分析】

    發生率及發生數
    根據刑案統計資料顯示,近5年汽車竊盜發生件數、汽車竊盜發生率如下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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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刑事警察局-犯罪手法宣導

在所有的犯罪類型中,竊盜犯罪一直是發生率較高的犯罪型態,由我國歷年的犯罪統計資料顯示,竊盜犯罪在所有刑案中所佔比率恆為各種犯罪之冠,以民國98年刑案統計為例,當年警方共登錄刑案386,075件,竊盜案件(含汽、機車竊盜)為155,151件,佔所有犯罪40%。就一般民眾對竊盜犯罪的感受而言,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竊盜犯罪的被害客體,而且隨時處於被害危險中,因此竊盜犯罪也一直是大家最切身關心的問題,對民眾治安感受的測量,也經常以竊盜犯罪的發生率為指標。

【竊盜案件之法律規定】

所謂竊盜案件,係指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。就我國法律對竊盜案件之規範,因行為時、地、手段或被害客體之不同而有下列各種規定:

    刑法之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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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鄭先生(30歲、工程師)今年10月份於奇摩拍賣網站購買一個羽球袋,貨到付款完成交易後事隔約一個月,於11月底某日晚間7點多,接到自稱是網路賣家的女子來電,告知因某些購物程序出錯,導致其郵局帳戶被設定為分期付款,將按月扣繳該筆款項。該女子並熱心表示將代為聯繫郵局辦理取消分期付款事宜,隨後鄭先生即接獲自稱是郵局服務人員的女子來電,指示其至鄰近自動提款機操作,以解除分期付款。
鄭先生不疑有他立刻外出按照指示辦理,操作完成後沒多久,該女子卻打電話來說郵局的提款卡有問題,無法取消分期付款設定,請他拿出其他銀行金融卡來操作,誰知一筆筆的存款就這樣匯入了歹徒的帳戶,但他完全沒有留意及發現。後來歹徒以銀行系統卡住,無法以ATM機台操作為由,改稱可利用網路系統辦理解除事宜,詢問鄭先生有無申請網路銀行。在得知鄭先生早有申請後,歹徒使用同樣伎倆教他上網進行取消設定操作,結果一共轉出了6筆存款匯入詐騙集團帳戶。
歹徒見鄭先生完全沒有起疑,於當日夜間24時過後,再度以網路系統出現異常為由,要求他外出改以操作ATM辦理,最後鄭先生來到住家附近派出所對面的郵局,手持電話按照指示操作,被眼尖的值班員警發現,員警立刻外出關心及詢問,才揭穿了這一場騙局。鄭先生忙了一晚,進進出出辦理取消分期付款共計13次,6小時內被騙了50萬餘元。
「解除分期付款詐騙」案件一直是近來常見詐騙手法之榜首,刑事局再次提醒民眾,接獲網購交易問題電話,一定要先循正確管道或撥打165專線查詢,另自動提(存)款機只有提(存)款或匯錢轉出的功能,無法解除或取消分期付款設定,凡聽到任何人指稱「至自動提(存)款機操作,以解除分期付款」說詞,必屬詐騙,千萬不可聽信操作,以防受騙。
出處:刑事警察局-最新犯罪手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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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號沒在用,協助取消免付違約金?邇來發生詐騙集團以此說法,要求被害人先墊成本費用,事後再行退費為由行騙,並且透過宅配送茶葉,順便收取成本費用,利用宅配公司之代收款服務降低出面取款曝光之風險。
臺中張同學於去(99)年9月接獲電話行銷手機門號,因對方稱有「送手機」及「預付8,000元可折抵通話費16,000元」等優惠方案而同意申辦,惟收到手機後發現品質低劣,向電信公司查證亦表示無此優惠方案,當時張同學自認倒楣未多作處理。今(100)年3月一名自稱電信公司人員致電張同學,表示要妥善處理此事以維護企業形象,要求張同學先繳交4,000元作為取消門號之成本費用,事後將連同先前繳交之8,000元一?退還,對方以宅配方式送茶葉賠罪,順便收取4,000元,未料數日後又接獲自稱電信公司之內部處理小組來電,表示先前作為係違反公司規定,所有費用不得退回,但為了給張同學機會,願意以自己的權限協助處理,惟出貨部如詢問此事不得洩漏。詐騙歹徒以此種扮演黑白臉之方式,假稱內部處理小組、出貨部、財務部等單位,不斷要求被害人支付所謂的成本費用,直至被害人與對方聯繫時,該電話已無法接聽,始知自己受騙上當,遭詐騙金額總計約新臺幣10萬元。
另一位被害人張先生亦遭遇相似詐騙手法,拿到茶葉後卻損失4,000元,而後對方再度來電要求支付所謂的成本費用時,張先生因接獲反詐騙宣導簡訊,頓時警覺而未再上當。
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,100年遭類似手法詐騙件數5件,損失金額為新臺幣13萬1,200元整,而被害人先前均曾透過「辦門號 送『山寨』手機」的電話推銷手法申辦門號,而後又接獲假冒電信公司員工來電,以協助取消門號為由進行詐騙,因歹徒清楚掌握被害人名下門號等相關資訊,不排除被害人之個人資料係於先前申辦門號時外流而遭不法利用。
警方呼籲,如有取消門號之需求,務必至電信公司之營運據點申辦,勿聽信「無須付違約金」等藉口,而透過不明人士代辦。有任何與詐騙相關之問題,請多加利用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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